成都天府新区初中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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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升初登记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在8月17—21日到社区治理和社事局进行补登记,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根据学校学位空余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成都天府新区初中入学政策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坚决禁止“掐尖”招生,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一)坚持免试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从2020年起,全面取消初中学校特长生招生。

(二)坚持就近入学。

公办学校实行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社区治理和社事局依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结合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科学制定各校招生计划和服务范围。学位紧张的学校要建立学位预警机制,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三)坚持统一管理。

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审批的`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区域统一管理,主要面向本区域、本市招生,其招生计划和范围须于5月26日前报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核定。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所需招生计划,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所有公办学校的入学公告、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提前报经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备案把关后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