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区初中入学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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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属于义务教育的一部分,通常由小学六年级合格毕业后升入(部分地区六年级为初中预备班,五四制除外)。下面是小编分享的重庆江北区初中入学报名材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江北区户籍学生入学

1、小学入学

江北区户籍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家长凭有效、合法证明(户口、房产证等其他印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以下办法到对应小学办理入学手续。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2、初中入学

江北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按照“对口和划片、统筹安排”方式升入本区公办初中继续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1)江北区户籍、本区小学毕业生按照“三对口”或“划片”学校对口升入初中。初中学校按照区教委规定组织招生。

(2)江北区户籍、非本区小学毕业生,在原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需回本区就读初中的,由家长向区教委提交本区入学申请和有效、合法证明(户口、房产证等其他印证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区教委根据就先就近原则和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要求,全区公办初中不得招收推优生、保送生和特长生。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1、江北区户籍

江北区内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时需要向登记学校提供以下材料并由学校进行审查: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学生本人的户籍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江北区实际购房的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3.家长合法工作证明(江北区工作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养老保险、纳税证明等)。

4.实际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公安机关打印的居住凭证,需在有效期内)。

5.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中途转入学生需通过全国学籍系统统一平台核验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2、江北区外户籍

江北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时需要向登记学校提供以下材料并由学校进行审查: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家长的合法工作证明包括:家长在江北区合法工作的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社会保险等。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中途转入学生需通过全国学籍系统统一平台核验信息,不得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