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文海实验学校初中招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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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是中学阶段的初级阶段,初级中学一般是指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是向高级中学过渡的一个阶段,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杭州文海实验学校初中招生须知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杭州文海实验学校初中招生须知

升学分配原则

我区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继续实行公办初中招生按小学相对就近划片分配入学,民办初中由学生、家长自主选择报名,学校录取的办法,确保每个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入初中就读。

入学分配办法

1、我区公办初中招生继续实行按衔接小学相对就近划片分配入学的办法进行。以一所中学为招生单位,其周围的一所或几所衔接小学为分配单位。当衔接小学的毕业生总数超过该中学招生计划时,则按照小学毕业生的`户籍情况(根据毕业生学户籍调查表表别及户籍本、房产证等材料),按下列顺序先后分配入学。

(1)学生与父母同户、同住,常住户口在就读小学学区者(表一)。

(2)学生自出生日起寄养(常住)学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户口同在该小学学区者(表二)。

(3)学生有本市常住户口,但不属于上述两类者(表三)。

(4)学生无本市常住户口,小学在杭借读者(表四)。

2、根据小学毕业班学生一般不转学的学籍管理规定及转学的其他实际情况,小学毕业生于2010年1月1日后因搬家迁户要求调整进入现住房附近初中就读的,现住房在本区的根据户籍本、房产证等材料及该初中学校学额情况由我局统筹安排。现住房在外区的由我局移交相关区教育局分配入学(表五)。非因搬家或其他特殊原因,于2010年1月1日后单独迁户的按原户籍分配。

3、凡有本市户籍,在我区民办学校接受完小学阶段义务教育,要求回户口所在地就读公办初中的,户籍所在地在我区的根据户籍本、房产证等材料酌情相对就近分配入学。户籍所在地在外区的由我局移交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分配入学(表六)。

户籍情况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本为依据;学籍情况以毕业小学学籍管理档案为依据;居住情况以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单位(人)的产权证为依据。

4、凡有本区户籍,在外地接受完小学阶段义务教育,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凭户籍本、房产证、义务教育卡等材料于4月18日前到我局教育科报名,并填写学户籍调查表,可以参加民办初中报名派位和公办初中升学分配。

5、驻我区部队师职首长子女、驻我区城郊团级部队担任正团职领导职务首长子女(每单位一名)、空军部队飞行员子女,经申请核准后可适当照顾分配就读。教工子女经申请可进入家长工作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