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区小学初中入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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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余杭区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按类别顺序排序录取,其中报名或补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根据“同类排序靠后”原则录取,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杭州余杭区小学初中入学办法,希望能帮到大家。

第一类

户籍在学区内的儿童少年。

(一)具体条件

1、A表生:本人户籍在学区内,且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略)为依据;本人户籍在学区内,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以房产证为依据。

2、B表生:本人户籍在学区内,但不属于上述类型。

(二)排序办法

当第一类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根据A、B表顺序及本人落户时间早晚排序录取,超出部分就近分流安置,同一教育集团内优先考虑。

第二类

(一)具体条件

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具有余杭区户籍的儿童少年,其父(母)在学区已购房并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以2019年5月31日以前取得的房产证为依据),符合迁户条件的。具有杭州市户籍,小学已在学区实际就读,学籍已在学区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适用初中)。

(二)排序办法

当第二类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根据其父(母)取得房产证时间早晚排序录取,超出部分就近分流安置,同一教育集团内优先考虑。具有杭州市户籍,余杭区小学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在其小学毕业地,排在有房产二类生之后录取(适用初中)。

第三类

(一)具体条件

初中为余杭区小学应届毕业生,且持有杭州市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1)A表生:申请就读小学毕业地所在镇街初中。

(2)B表生:就读小学所在镇(街),与其所持的《浙江省居住证》登记镇(街)不一致,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居住登记镇(街)有房产(以房产证为依据),申请就读房产所在地镇街初中。

(二)排序办法

根据第三类A、B表顺序排序,同一表次内按以下条件顺序依次确定先后位次:申请人家庭在余杭区有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余杭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父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