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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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是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兰州理工大学录取规则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三、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120%,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调整调档比例。

四、对于享受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规定执行。

五、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实际考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的原则分配专业。在分数和专业志愿都同等条件下,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和学校其他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六、对实行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所在地投档规则,择优录取。某些专业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我校执行省级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七、江苏省考生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选测科目达到2B(含)以上。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分数等级均相同时,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八、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九、报考我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美术文、理)的考生,必须取得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统考的本科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控制分数线的前提条件下,学校按其专业志愿序列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十、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十一、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十二、录取时,应、往届生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