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买卖合同锦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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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买卖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华】买卖合同锦集5篇

买卖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买卖花草苗木事宜达成本如下协议:

一、花草苗木内容

1、甲方按照乙方提出的要求,提供如下花草苗木:

2、双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规对苗木花草根叶进行严格审查,如不符合有关法规,乙方有权要求调换。

二、付款条件 双方同意花草苗木采取先送货后付费的原则,甲方应在_ 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前将上述苗木一次性送给乙方,乙方在苗木货到一周内付款给甲方,总付款额是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

三、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花草苗木成活质量,如果在一周内不能成活,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并要求甲方承担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2、如乙方未按时付款,迟延一天则按总金额百分之五罚款。

四、其他

1、本合同未尽适宜,将按照《民法典》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合同传真件与合同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日期:

一、合作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使用乙方某某系统的相关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合同内容

1、乙方为甲方提供某某软件系统和监控设备,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元。合同签订后,首付合同总额的50%,金额为人民币:( );项目完工后付合同总额的40%,金额为人民币:( 元).剩余10%余款运行3个月后付清,金额为人民币:( 元).

2、乙方为甲方提供某某软件系统,如甲方有新增功能、模块和系统升级需求,系统开发费用另行收费。在合同费用不改变、系统功能不缺失的前提下,乙方可以采用最新技术设备实现平台应用功能。

三、合同双方的关系

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均作为独立合同人,双方有能力并独立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对方的服务进行错误或虚假陈述。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功能标准,提供甲方需要的软硬件。具体规定详见《附件1》《附件2》。

2、乙方负责委托第三方施工单位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软硬件施工和安装,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承担。

3、乙方负责相应建设项目的日常维护。乙方有义务从软件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对验收完毕的软件模块出现非人为因素造成的错误和故障,进行免费维护。维护期内软件发生故障,乙方应接到通知24小时内予以解决;若一周内未修复,免费维修期延长三个月。若维护期内系统故障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免费服务期满后,双方另行协商签订服务协议。

4、乙方负责甲方对业务的使用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乙方提供服务的培训应达到使甲方相关人员独立正常使用,但同类内容培训累计培训12次,还需乙方继续培训时,甲方需追加一定的培训费用,费用核定每天为5300元。

5、乙方在安装系统过程中,保证甲方原网络、设备、系统可以

正常使用,同时不得对原有监控的使用和清晰度产生任何影响。因此产生的责任甲方有权利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其承担赔偿损失。

6、项目建设竣工后,乙方应当提供给甲方某某软件系统整套使用安装光盘,内容与合同规定的标准提供。

7、乙方对甲方使用的业务给予服务质量保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8、系统版权(本合同内提到的软件相关模块隶属于某某公司研发的《某某软件系统1.1》版本)甲方占10%,乙方占90%,涉及商业利益,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9、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系统开发,应在合同约定完工日期前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和书面文字)向甲方提出延期的理由和申请,延期时间以甲方批准的时间为准,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合作开发时间的一倍。若甲方不同意乙方的延期申请,则完工时间不予延长。如延期由甲方原因所致,乙方有权利延长工期,延期时间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10、甲方要求乙方所提供的任何文件都是无病毒,不得设臵任何恶意内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利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1、乙方保证对该系统开发所涉及的技术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本合同内所有软件项目技术内容均为合法获得,因系统开发和使用等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12、乙方保证为甲方开发系统所购臵的设备、硬件、备件等均为质量合格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合法获取。因乙方购买的设备、

硬件、备件生产权属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3、乙方对甲方因许可软件及相关设备遗失、被盗、被错误使用或者擅自修改、计算机设备故障、操作失误等情况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详细的地理信息采集点,并对信息采集 提供相关的协调工作;

2、甲方负责工程项目的整体协调工作,积极解决乙方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需协调问题(如管道、过路、入楼、网络基础信息等);

3、双方软件系统在对接的过程中,甲方负责提供需要对接的软件接口。因甲方不能提供技术接口,而无法实现系统融接,因此产生的问题,乙方不成但相关责任。

4、甲方为乙方维护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支持;

5、甲方保证对乙方所提供软件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应该提供符合软件正常运行的设备和环境(正常供电、通讯线路畅通、标准机房、电脑配臵、人员素质),如果由于设备和环境原因造成软件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6、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采购费,否则乙方有权利对甲方使用的业务进行关、停机处理,并对甲方所欠费用及滞纳金进行追缴,直至提起诉讼。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无偿开发合同规定之外的软件功能。

8、 甲方如有软件新功能开发需求,必须提交书面开发说明。

9、 乙方同意授予、甲方同意接收对本合同的许可软件的非专有

的、不可转让的使用许可,甲方应在规定的用户许可范围内使用许可软件。甲方自己使用,不得将许可软件向其他方提供、销售、出租、出借、转让或提供分许可、转许可、通过信息网络转播或以其他形式供他人利用。甲方不得对许可软件进行全部或部分地翻译、分解、反向编译、反汇编、反向工程或其他试图从许可软件导出程序源代码的行为,或私自在许可软件的基础上书写或开发衍生软件、衍生产品或其他软件。甲方不得限制、破坏或者绕过许可软件附带的加密附件或乙方提供的其他确保许可软件正确使用的限制性措施。甲方不得将许可软件用于除甲方内部使用以外的其他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提供数据处理服务、应用服务、商业共享或其他软件共享安排。甲方不得除掉、掩盖或更改许可软件上有关许可软件著作或商标的标志。

五、工程进度

合同签订后5天内,通过系统调试使系统能成功运行。

六、工程的验收

1、乙方验收软件的标准以双方拟定的协议附件功能说明书作为通过的依据。

2、 验收合格后,如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增加软件模块或者功能,乙方可根据改动情况酌情优惠收取模块增加开发与维护费用,基础模块(构建维护子系统)可以同步免费升级。

买卖合同 篇3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公平协商签订如下买卖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1、产品名称:_________

商标: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

原产地:_________

生产厂家:_________

2、交易数量:_________

3、单价:_________

总价款:_________

4、质量

(1)整体质量、性能应当达到的标准,采用以下第_________项:a。按照国家强制标准或者指导标准:_________执行b。按照国际通用标准:_________执行c。按照行业标准:_________执行d。按照封存的样品标准执行e。协商约定质量达到以下水平:_________

(2)以下部件的质量、性能标准或参数为部件a:_________

质量标准或参数:_________部件b:_________

质量标准或参数:_________

5、产品整体作业的性能应当达到以下水平:以下部件作业应当达到以下水平:部件a:_________

作业水平:_________部件b:_________

作业水平:_________

6、产品的整体技术性能标准为:以下部件采用以下技术:部件a:_________

采用技术:_________部件b:_________

采用技术:_________

7、产品功能

8、安全性能对环境的影响:_________对操作人的影响:_________数据安全:_________安全标识:_________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产品及其各部件使用的技术应当和资料上显示的相一致。

9、包装方式防潮要求:_________防晒要求:_________抗震要求:_________防灰尘要求:_________外包装标识要要求:_________审美要求:_________

第二条运输运输办理方:_________运输费用负担方:_________运输方式:_________始发地点:_________到获地点:_________承运人:_________

第三条交付双方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完成交付

(1)甲方将货物交付

第一承运人并取得提取货物的单证,甲方将提取货物的单证交付乙方则交付完成。

(2)乙方收到货物并且验收完毕则交付完成。

(3)乙方自己提货,提货装车(船)完成则交付完成。

(4)除以上方式外的其他方式,约定为:_________。甲方当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交付。

第四条风险转移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甲方负担,交付后由乙方负担。该风险的负担不影响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的.主张。

第五条所有权的转移所有权的转移遵照以下第_________项执行

(1)货物交付后所有权即转移至乙方

(2)货款完全结清前甲方保留对相当于未结清的货款价值的货物所有权,具体执行办法另行协商

第六条检验自货物交付后的____日内完成检验,若对质量有异议乙方应当在____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质量瑕疵货物,等待协商处理。检验人:_________检验技术手段:_________检验方法:_________检验合格的标准:_________

第七条产品不合要求的补救措施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以上则甲方对不合格产品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要求退货、要求修理、要求更换,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以下则乙方享有对整个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权,乙方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

第八条货款支付支付方式:_________(可以约定使用银行转帐、支票、本票、汇票、现款等方式)支付条件:_________(可以约定付款的条件以防范风险)支付时间或者期限:_________支付地点:_________

第九条担保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定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售后服务甲方负责对产品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这些工作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产品正式投入使用后的_________内(时间)维修由____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工具、配件的供应由_________方提供,费用由_________负担。产品的升级事项约定为: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约定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甲方履行不能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甲方迟延交货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甲方履行瑕疵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其他违约责任:乙方履行不能承担的责任:_________乙方迟延受领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乙方瑕疵履行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乙方迟延交付货款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当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情形a:_________

免除责任:_________情形b:_________

免除责任:_________当出现以下情形时乙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情形a:_________

免除责任:_________情形b:_________

免除责任: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债权债务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转让给

第三人,否则对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中关于产品本身以及其使用的技术方面的专用词汇的解释由甲方出具附件专门解释。附件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确定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十六条保险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前对标的物向_________保险公司办理_________保险,保险费由_________方负担。

第十七条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_________审查批准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请,批准之日即生效。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X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经公证的公证机关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单据甲方应于_________提交以下单据:

(1)提货单

(2)发票(A)

(2)使用说明书

(4)保修单三包服务凭单

(5)其他单据乙方应于_________提交以下单据:

(1)汇票本票支票信用证转帐凭单

(2)_________

第十九条保护商业秘密约定

第二十条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签订地点是:_________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开户行帐号: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签约时间

买卖合同 篇4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活跃,汽车交易大量增加,因汽车交易引发纠纷的案件也由此增多。有些当事人因为未办理汽车登记过户手续而主张合同无效,有些因为未到汽车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而主张无效。在审判实践中,由于受传统审判观念影响,法官在审理此类纠纷中,对同一类型的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些法院认定无效,有些法院则认定有效。因此,对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应如何适用法律,需要进一步的探讨。

一、买卖合同的法律依据、特征

对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如何适用法律进行探讨,必须掌握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及它的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买卖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1、买卖合同是有名合同;2、买卖合同是卖方转移财产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3、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4、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5、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6、买卖合同是要因合同;7、买卖合同为要式或不要式合同。

二、审理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能否以《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作为认定汽车买卖合同无效的依据

《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旧机动车流通涉及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各个方面,属特殊商品流通,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行。”该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进行旧机动车交易,销车方须向机动车交易中心出具单位介绍信或证明(属于个人卖车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原始购车发票、成交发票、

购置附加费凭证、车船使用税‘税讫’标志、养路费交纳凭证等。购车方须出具单位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凭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或有旧机动车经营权企业的交易凭证予以验证,车管部门凭此办理转籍过户手续。”据此,在审判实践中,有些法院以汽车交易的双方未按照上述第三条规定到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汽车交易,因而认定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有些法院则以汽车交易的双方未按上述第三十二条规定办理车辆转籍过户手续而认定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

如案例一:

原告李春桂于20xx年11月20日与被告冯彬达成汽车口头买卖协议,由冯彬将其向王忠群处购买的琼C02034号小型拦板汽车出卖给李春桂,价款16500元。协议达成后,冯彬将该车及该车的有关证件交给李春桂,李春桂于次日向冯彬支付完购车款。双方对养路费的缴纳未进行约定,也未办理该车的转籍过户手续。尔后李春桂将该车开往文昌,被文昌市交通规费征稽所以该车从20xx年2月至今拖欠养路费为由扣押,并作出罚款的处罚。李春桂交纳6000元罚款和40元停车费后将该车领回,并找冯彬协商退车未果,双方因此引起纠纷。李春桂以冯彬隐瞒该车欠大额路租实情,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为由,要求将该车退回冯彬,冯彬退还购车款16500元及赔偿经济损失6050元为由,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冯彬辩称,该车来源合法,证件齐全,口头协议后,李春桂已支付购车款和接受车辆及该车证件,买卖合同已成立,李春桂以其隐瞒该车欠大额路租实情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法院驳回李春桂的诉讼请求。

原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买卖琼C02034号拦板小货车,虽然该车来源合法,证件齐全,但是双方未按国家关于旧汽车交易的有关规定,进行交易,纳税及办理有关过户手续,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该车的买卖是无效的。原告李春桂要求退车退款的理由成立,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

八条第五项、第六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原告李春桂与被告冯彬的汽车买卖无效;二、原告应在判决书生效后十天内将琼C02034号小型拦板货车退还给被告,同时被告也应退还原告购车款16500元;三、原告用车受罚6000元及停车费40元,由原告自负。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

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李春桂与上诉人冯彬口头达成的汽车买卖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虽然双方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但目前法律、行政法规并未规定车辆管理部门的登记是机动车买卖行为生效的必然条件,车辆登记只是一种管理手段。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同时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本案双方签订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合同,该车从交付给李春桂之日起所有权已转移给李春桂。原审判决认定合同无效错误,应予撤销。据此,二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琼海市人民法院(20xx)琼海民一初字第16号民事判决;二、上诉人李春桂与冯彬的汽车买卖合同有效;三、冯彬应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6040元给李春桂。

案例二:

原告朱海林与被告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协商小货车的买卖事宜,由朱海林将其自己的一辆栏板跃进NJ1026D小型载货汽车,车辆行驶证号为琼D30594,出卖给潘世海。双方约定,车价为8000元。同日,潘世海向朱海林写下欠条一张,其欠条载明:“欠购车款捌仟元(¥8000)定于20xx年9月20日前付清。如果不按时付可按车价款壹倍处罚。欠款人:潘世海20xx年8月26日”。潘世海写下欠条交朱海林后,朱海林便同意潘世海把车开走,至同年9月20日潘世海未按欠条时间向朱海林支付购车款8000元,朱海林也没有将该车的相关证件交付给潘世海,双方因此引起纠

纷。朱海林于20xx年3月17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潘世海支付其拖欠的购车款16000元,并承担车旅费100元。潘世海辩称,其本人已于20xx年10月12日将4000元支付给朱海林,按双方的约定,朱海林应办理好产权转让登记手续,而朱海林没有办理,因此,双方的口头协议没有生效,要求朱海林退回定金4000元,并请证人张桂铭出庭作证。一审中,潘世海提出反诉,要求朱海林双倍返还定金8000元,并要求朱海林支付为该车修理所付出的费用2420元。原审法院通知其缴交反诉费,但在法定期间内,潘世海未向原审法院缴交反诉费,原审法院裁定,按潘世海自动撤回反诉处理。一审中,朱海林对证人的证言予以否认。二审另查明,朱海林于20xx年3月间购买该车,总价款为35200元。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贸易部、机械工业部、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该车使用年限为8年。按使用8年计算,该车每天折旧费为12.05元。

原审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所进行的交易是旧小货车,根据国务院贸易部发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旧机动车流通涉及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各个方面,属特殊商品流通,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的规定,原告所卖的旧货车,必须要在经过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方可进行交易,否则应视为交易无效。因此,原告擅自将自己的旧小货车卖给被告,其行为违反了《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故应视为买卖无效。对无效买卖所得的财产,应互相返还。因此,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购车款16000元和车旅费10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对于被告在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给原告的这一事实,由于被告向法庭提供在场证人张桂铭出庭作证,虽然原告否认,但根据双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度,被告有证人出庭作证,因此,被告主张的可信度大于原告否认的可信度。对被告的这一主张,本院应予认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和参照贸易部发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原告朱海林与被告潘世海的旧车买卖无效;二、被告潘世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

日内返还琼D30594号小货车给原告朱海林;原告朱海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返还4000元给被告潘世海;三、驳回原告朱海林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原告朱海林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朱海林与被上诉人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达成口头买卖汽车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该协议为有效协议。协议约定后,上诉人将车辆交付被上诉人使用,被上诉人未按约定支付车款,其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上诉人将该车交付被上诉人,没有将该车相关的证件交给被上诉人,致使被上诉人不能正常的进行营运,上诉人的行为也应视为违约行为,也应承担违约责任。鉴于本案中,双方没有约定上诉人的违约责任,因此,上诉人的违约责任应视为与被上诉人的违约责任相等。本案中,双方均未完全履行协议,上诉人请求被上诉人将该车退回,被上诉人表示同意,故双方约定的口头协议可予以解除。由于被上诉人未按协议约定,将车款支付上诉人,也不及时将车退回上诉人,致使该车由被上诉人占用长达一年,因此,被上诉人应支付该车的折旧费给上诉人,其折旧费按每天12.05元计算,上诉人主张支付时间从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4月23日,共计239天,计2880元。上诉人上诉请求被上诉人赔偿用车款没有证据,不予认定。其上诉请求被上诉人赔偿精神损失费20xx元,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事实根据。原审判决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正确,应予维持。被上诉人主张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给上诉人,证据不足,不予认定。被上诉人在答辩中,要求上诉人双倍退还定金8000元,并要求补偿购买维修汽车配件费用2420元,由于一审中提出反诉请求,未按规定时间交纳反诉费,一审已裁定按其自动撤回反诉处理,被上诉人现主张没有理由。原审判决根据国务院贸易部颁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定双方的旧车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属适用法律错误。因为《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是属于部门的规章,并不是行政法规。目前,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未规定旧机动车交易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故不能以此作为判决合同无效的依据,应予纠正。原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已支付4000元购车款,并判决由上诉人返还,其认定事实证据不足,应予以撤销。依照《中华人

买卖合同 篇5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买卖、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委托人甲的房屋坐落于 市 区 路号 栋 单元 室,共 套,其设计结构为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权属为 ,房产证号 ,房屋落成时间为 年 月,其他情况 。委托人乙对上述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并作了实地勘察。

第二条 委托人甲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与委托书内容相同见附件1)为委托人甲欲卖出的上述房屋寻找买受人,并将该房屋详细情况以及委托人甲的要求等报告给买受人。同时,将买受人的情况报告给委托人甲。居间人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第三条 委托人乙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同委托书内容,见附件2)

1、委托人乙欲在 市 区

地段购买 房屋 套,面积为 平方米。委托居间人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乙,以便促成委托人乙购买房屋的目的。居间人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第四条 居间人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居间人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1、按合同标的 %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 、大写 ),其中委托人甲 %(具体数额为小写 ,大写 ),委托人乙 %,(具体数额为小写 、大写 )。

2、委托人双方一次性支付居间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其中,委托人甲 元,大写委托人乙 元,大写 。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 。交付方式: 。

第五条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

第 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人民币 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50%。

2、根据居间人的实际发生费用(以、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50%。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居间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 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 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

(3) 干预委托人买卖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

(4)居间人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居间人预期获得佣金总价款的 %。居间人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居间人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2、 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 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 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 居间人利益的;

(3) 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居间人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居间人无法完成居间任务,且给居间人造成实际损失的;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

1、 已经向居间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 按照居间人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 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 %赔偿于居间人。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 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的;

2、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 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 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的;

5、当事人一方因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 ) 天。本合同一式 份,当事人各一份, 备案一份。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有困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