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计委十二五工作总结及十三五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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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计委十二五工作总结及十三五工作计划

区卫计委十二五工作总结及十三五工作计划

一年来,面对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全面深化医改工作的考验,卫计委做到了队伍不散、人心不乱、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实现了卫生计生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1x年(至10月底),全区各项指标任务完成较好。总人口162013人,共出生1037人,出生人口性别比100.97,政策符合率93.83%,数量政策符合率97.97%,人口出生率6.4‰,人口自然增长率1.8‰。

(二)计生国策落实有力

1、夯实基层基础。紧紧抓住“村为主”龙头机制,通过优化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落实村级责任,实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积极开展村民自治示范创建工作,全区国家、省级村民自治示范村分别达5个、10个。坚持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加强新一轮重点帮助村的督导和帮扶,同时巩固已有良好基础,促进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均衡发展。

2、兑现奖励扶助。落实城镇无业退休居民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政策。确认38名无业退休居民,共发放奖励金5.7万元。落实全区2.6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待计生家庭资格确认和年审工作。开展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对象的基线调研和“安享太平”项目方案的编报、培训和配套资金上报,全面实施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帮扶工作,惠及全区近2万户计生家庭。

3、坚持依法行政。贯彻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抓好政策宣传。统一管理口径,加强业务培训,规范审查审批。积极开展“关怀关爱”系列宣传活动。坚持“人口国策”电视栏目制作。目前,222人通过单独二孩再生育审批,生育40人。落实配套衔接。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黄发[2015]1号文件)、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政秘[2014]38号)、《关于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秘[2014]37号)文件。加强涉及卫生、教育、就业、医疗等领域的配套服务。规范行政行为。规范社会抚养费管理,加大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杜绝违反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和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事件发生。继续开展“阳光计生”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

4、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强化区域协作机制。建立村两委定期联系制度,与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建立长期沟通交流制度,在流出人口集中务工地确立信息员,流动人口居住地与户籍地信息形成共享,掌握流动人口信息及时准确率得到有效提高。2014年,我区已与浙江、江苏、上海等14个省份60个市县(区)的人口计生部门建立起了双向协作关系。

5、推进优质服务。扎实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2015年省下达我区国免任务数是778对。截止10月底,已为全区692对计划怀孕的夫妇进行了免费优检,占全年任务数的88.9%,已经完成省市要求的80%的时序进度。已怀孕321人,怀孕率46.39%。接受免费孕前检查分娩及终止妊娠264人,生育率38.15%。为降低我区出生人口缺陷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起到积极地作用。积极开展网上办证。继续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库。全面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新模式,全区网上办理四证1842个,有效解决了群众办证难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全力开展提升群众计生满意度宣传活动。制定《计生群众满意度提升突击月活动方案》,经摸底清查、广泛宣传、深入走访、督查总结,有效提高了群众对计生知识知晓率及满意度。

(三)七项卫生计生民生工程惠及民众

一是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区共有126722人参加新农合,参合率为103.35%。1-10月补偿22.1万人次,补偿4452.3万元;二是落实新农合大病保险。1-10月补偿193人次,补偿145万元;三是实施重大传染病病人救治。1-10月补助45人次,补助救治资金6万元;四是实施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1-10月完成免费婚检2076人,补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产妇898人,合计补助资金45.62万元;五是兑现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1-10月补助2家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159.69万元;六是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成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11.79万人。65岁以上老年人规范管理11789人。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10430人。Ⅱ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1809人。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766人。完成预防接种23009人次,各种疫苗接种率均保持95%以上;七是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全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2917人,特扶对象249人,奖扶扩面对象1216人,共发放奖扶金429.78万元。

(四)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纵深发展

1、改善财政保障机制。一是取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设立医疗风险基金,建立村卫生室医疗执业风险分担统筹资金;三是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四是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机制,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实施方案,截止目前全区先后有104名符合退岗政策的村医按月领取养老补助金;五是不断完善药品配送体系,保障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及时供应;六是保障员工基本福利。保留国家规定的护龄津贴、卫生防疫津贴,其经费纳入年度区财政预算。

2、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对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数量完成情况进行细化;加大对基本药物采购、使用、零差率销售执行情况的考核比重;将城镇居民、职工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均纳入考核范畴。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管理实施办法,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明确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为3:7,将岗位津贴及兼职补贴所占比重提高10%;增设院长奖励基金。

3、探索医疗纠纷预防控制方法,建立新型医疗责任保险机制。完善了《黄山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办法》。对全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新型医疗责任保险机制,购买了新型医疗责任保险。

4、深化药品采购供应制度。巩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成果,严格执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零差率销售的模式。2015年前10个月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入库金额达483.55万元。

5、加强医改监测和信息上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医改监测数据的收集、填报、审核,按时完成各期监测数据填报及修订工作,做到了及时上报、确保了数据真实准确,数出有据。

6、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努力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模式。

7、深化公立医院内涵建设。改善群众看病就医环境。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建立应急救治院前、院中无缝对接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加快区人民医院ICU病房建设。

8、优化医疗服务体系结构。积极推进社会办医项目建设。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监管,结合我区旅游特点,推进医学养老、中医养生、健康体检与咨询,满足百姓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1-10月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诊15778人次,住院1397人次,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7.23%和9.54%;村级卫生室诊疗97825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5.12%;2个区级医院门诊就诊176821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4.13%.住院9456人次,较去年同期减少6.62%。

(五)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增加

一是推进2013年中央投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目前除仙源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正在建设中,其他项目均已完工;2014年中央投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医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已完工,于6月21日完成搬迁并投入使用;太平湖卫生院周转房、永丰卫生院改扩建设、13个村卫生室改建项目均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二是区疾控中心迁建项目(2012年项目)经发改委同意,调整项目建设方案,目前迁改建工程已近尾声,预计2016年1月可完成整体搬迁。

(六)人才兴卫工程卓有成效。

一是加大继续教育培训,实施各种继续教育培训各4次,共培训1900人次;二是全区医疗机构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21名;三是积极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申报工作,目前首批5名已毕业,并已到岗工作;四是分别组建区乡两级医疗指导团队开展驻乡、驻村医师制度。通过以上措施,大幅提高了基层卫生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全面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

(七)规范行政行为;大力开展全民参与的爱国卫生运动

一是建立权力、责任清单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扎实开展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目前共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56家,其中新办证79家,续证及变更77家;二是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查处、取缔无证行医1起。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558家次,行政处罚13家。对全区23所中小学开展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生活设施、传染病防控、卫生保健室配备等情况的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的89家村卫生室及4所社区服务站进行专项内容检查;三是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截止目前,共对191家住宿场所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监测工作,着重检查各项卫生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63份,监督监测样品457份;四是以巩固省级卫生卫生城市成果,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深入宣传贯彻了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开展了第27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控与监测和春季全面健身活动;积极开展卫生单位、卫生村镇的创建工作。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及农村饮用水监测工作,完成区水厂常规水质监测20份、汤口水厂10份、太平湖美烈泰信水厂1份、丰水期水样30份。

(八)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营造和谐医患关系

认真做好自身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一是根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省卫生厅出台的有关考评实施办法、标准的要求,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考评,完善医德医风档案。并把医德医风的考评结果作为个人晋升晋级、评先评优、年度考核、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大查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力度,牢固树立防止商业贿赂的思想道德和纪律法制防线。加大对收受回扣、开单提成和乱检查、乱加价、乱收费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就医问题;三是加大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卫计委、合管中心不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督察,严禁乱收费、开大处方、挂床等现象,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保障新农合基金的安全使用;四是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严把各个环节,严防腐败发生;五是加强了对基层医改实施过程的监督,如人员竞聘上岗、分流安置、药品招标采购、职业行为规范、乡村医生补助、药品零差率销售、绩效考核、资产盘活、重大公共卫生经费拨付等,严格执行政策不走样,严格遵守程序不减省,为深化医改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六是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使医疗纠纷从医院处理逐步转变为第三方调解为主;七是严格执行国家卫计委发布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九)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引进福泰中民数据有限责任公司在黄山区耿城建设民族中医自然疗法,康复理疗,养生保健、健康旅游为特色的传统医疗服务的“民族诊所”。项目建设面积800平方米,总投资规模为5000万元;二是引进北京胡希龙太极拳文化有限公司在黄山区甘棠镇庄里村建设大自然太极中医诊所事项.开展以中医药技术服务为主体的专科专病,自然疗法,康复理疗,药浴等养生保健为特色的传统医疗),营业面积800平方米,总投资规模为3000万元。

二、“十二五”工作总结

(一)“十二五”规划任务完成情况

1、全区总人口为16.2万,2011-2015年,年均人口增长率1.91‰,年均人口出生率8.05‰,年均人口死亡率6.14‰,顺利完成“十二五”人口计划。预计我区十二五末人口自增率控制在3.8‰以内的目标可以顺利完成。

2、“十二五”以来,全区人口基本情况如下表:

1、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十二五”期间,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继续坚持“三为主”方针,采取综合措施治理人口问题,有效地稳定了低生育水平。 (二)“十二五”期间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2、计生目标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始终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人口计生考核体系,强化领导责任,强化组织建设,强化经费保障,落实“一票否决”,确保十二五期间人口计生责任目标圆满完成。2011年、2013年被授予“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区(县)”。201x年被授予“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区(县)”。

3、计生奖励扶助制度全面落实。不断加大计生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计生权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扶助制度规范运作,公开透明,资金发放和资格确认准确率、及时率均达到100%。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工作日趋完善,救助力度不断加强,救助资金落实到位,给计生困难家庭带来切身利益。少生快富工程、幸福工程扎实推进。

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成效明显。2012年以来。累计为全区2525名农村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服务,年度目标人群覆盖率平均达80%以上。筛查出的风险人群,全部获得针对性咨询指导和治疗转诊等服务,有效降低了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推动了出生缺陷预防关口前移,实现了孕前预防和群体预防。

5、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得到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队伍进一步健全,系统作风建设取得新成绩。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实现改版升级,全员个案信息数据库建成使用,相关部门人口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取得突破。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取得新进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全面推行。积极开展示范村创建活动,十二五期间,耿城镇沟村、谭家桥镇新洪村、汤口镇山岔村、永丰乡永丰村成功创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

6、卫生资源配置快速增长,居民健康水平逐步提高。到“十二五”末,全区有医疗卫生机构121个,其中:区医院、中医院、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各1个,乡镇卫生院1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6个,村卫生室79个,民营医院2个,个体诊所14个。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87人(其中医生2.39人、护士1.56人);病房床位增至614张,每千人口拥有床位3.79张。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健全,农村患者30分钟、城市患者15分钟医疗保健服务圈基本形成。目前,我区主要健康指标:婴幼儿死亡率控制在3.53‰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4.42‰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在1/10万以下。

7、医疗卫生投入逐年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

8、实施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改革。一是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实行药品耗材集中网上带量采购;二是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制度;三是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努力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模式;四是深化公立医院内涵建设。改善群众看病就医环境。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建立应急救治院前、院中无缝对接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效率;五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疾病控制体系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加强传染病防治;六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区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支援村卫生室政策。完善村卫生室运行补助和乡村医生补偿政策,落实村医养老方案;七是优化医疗服务体系结构。积极推进社会办医项目建设;八是提高卫生信息化建设水平。

9、新农合制度实现全覆盖,党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十二五期间,农民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农民的受益面和受益水平逐年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切实减轻了参合农民医疗负担。

10、公共卫生建设不断加强。“十二五”期间,如期完成了国家扩大计划免疫规划目标(各种一类疫苗接种率均达95%以上);通过积极争创,省卫计委授予我区“安徽省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称号。战胜了人感染H7N9禽流感、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艾滋病、结核病救治和血吸虫等地方病防控工作得到加强,法定传染病甲乙类发病率控制在500/10万以内;健全了公共卫生、职业卫生等卫生管理,卫生监督城乡覆盖率达98%以上。大力开展卫生创建工作,通过了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已创建省级卫生村15个,市级卫生先进单位40个,省级卫生镇9个,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0%,卫生厕所普及率84%。

11、农村卫生体系进程加快,乡村卫生一体化初步形成。以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和提高服务水平为核心,不断加大政府投入,按照规划要求,每个乡镇建成1个政府办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基本建成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城乡卫生一体化基本形成,农村居民享有的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水平日益提高。进一步加大中医事业投入,乡镇卫生院均设中医科,为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了基本中医设备。

三、工作计划

一是积极应对政策调整。贯彻实施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着手启动“全面二孩”的前期准备,为该项政策的实施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采取积极应对措施,确保政策顺利衔接;二是继续夯实基层基础。坚持“村为主”工作机制,加大计生重点帮助村的帮扶督导力度,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巩固基层计生队伍,提升为民服务能力。促进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均衡发展;三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大力实施出生缺陷干预,深入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大生育关怀力度,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加强“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后出生人口的动态监测,防止生出人口大幅波动。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依法查处“两非”案件,确保正常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四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纵深发展。进一步巩固完善基层医改,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积极推进中心卫生院创2级医院及医共体创建工作;五是加快卫生项目建设,加大卫生服务基础实施投入,完成全区14个乡镇卫生院及79个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六是继续以实施民生工程为抓手。①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标扩面,参合率不低于98%;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不低于55%,住院补偿受益率控制在7%—11%之间;开展大病保险工作,深化住院费用支付总额预算管理,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切实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②力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70%,健康档案合格率达100%,真实率达100%,更新率达50%以上;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一类疫苗、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90%以上,建卡率达95%以上;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均达100%以上;0-6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0%、0-3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达80%以上;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达到80%以上;老年人登记管理率达65%以上,老年人规范管理率达5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50%以上;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③落实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县级财政将财政补助零差率项目资金足额列入年度预算,医院招标目录内药品实行集中网上采购,保障县级公立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社会满意度达当年民生工程群众综合满意度平均值以上;七是加强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八是实施科教兴卫,推进卫生计生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九是加强机关作风和卫生计生行风建设,提高卫生计生队伍形象;十是健全卫生监督体系,规范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农村卫生环境。

四、“十三五”工作谋划

(一)深化机构改革,整合技术资源,促进全区卫生计生事业全面发展。

把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整合优化卫生医疗计生服务资源,加强基层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装备水平。强化服务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完善内部管理和服务机制,满足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需要的服务体系,统筹发展城市和农村卫生计生事业,以城市带农村,统筹发展计生、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加强卫生计生规划实施的监督和评价,采取年度、中期和期末检查评估等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二)依法行政,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坚持文明执法,建立健全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规范。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依法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医疗质量、医疗价格实行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血液质量与安全管理。优化办事流程,全面推行网上办理,做好便民服务。加强监督,不断提高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执法能力。加强与公安、教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探索建立跨部门的出生性别监控系统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及行风投诉监督机构,完善医患沟通和患者投诉反馈机制,严肃查处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滥收费等违法乱纪行为。

(三)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探索新型管理服务模式。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计划生育部门和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用工单位、个人、房屋出租户之间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准确掌握流动人口的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严格执法,加大查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违法案件力度,严肃查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违法案件和违法生育行为。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做到责任、措施、投入三到位。

坚持“三个不动摇”,即一是坚持计划生育国策地位不动摇;二是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三是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一票否决”制不动摇。加强部门协调,明确各相关部门计划生育职责,定期考核评估,形成稳定的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结合本区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有利于基层工作开展的考核体系。确保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五)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进一步增强卫生事业活力。

建立覆盖全区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保障等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六)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证。

明确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卫生投入责任。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特需医疗服务由个人直接付费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有效减轻;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完善公平公正的行业管理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向医疗救助、医疗机构等慈善捐赠,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

(七)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各级政府要贯彻落实党的卫生计生工作方针,切实转变职能,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公共卫生管理责任。加强卫生计生执政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发展、管理、统筹、协调卫生计生事业的能力,把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作为关心群众疾苦、密切干群关系、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大事来抓。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卫生计生工作全面负责,将其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各项卫生目标的实现。